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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2018-09-25 14:23:15 责任编辑:玩世不恭 10 545

9月16日,由江西中煤建设集团主办、赞比亚江西商会协办的江西省建设厅在赞赣籍建筑企业座谈会在赞比亚江西中煤建设集团基地成功举行。出席座谈会人员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章雪儿,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中存,赞比亚华人华侨总会会长张键,赞比亚中华江西同乡会、赞比亚江西商会会长余望平及在赞赣籍建筑企业代表等。会上,章雪儿、刘中存、张键、余望平等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章雪儿首先对响应国家“走出去”政策,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赣籍建筑企业和建筑人表示问候和感谢。称由于在赞赣籍企业的奉献,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希望在赞赣籍建筑企业在保证项目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精诚协作、互通有无、共同发展。对于在赞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将其在赞的工程管理经验报给国内机构,在职称评定方面,政府将给与支持。省建设厅将尽可能解决远在赞比亚赣籍建筑企业面临的困难。针对在赞赣籍建筑企业面临的建筑标准问题,将结合当地实际,整合情况,推荐适用于当地建筑行业的标准。

一、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责调整

1、将原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将指导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

4、取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5、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6、加快建立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7、加强全省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市、县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4、承担建立全省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员编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77名(含纪检监察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16名、副处级12名。

四、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他事项

1、将江西省建设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更名为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全省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并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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